主持区委全面工作。
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
协助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兼任区委党校校长。联系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负责组织、干部、人才、统战工作。
协助区长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政法、信访、综治、维稳、治安、社会建设与治理方面工作。
负责纪律检查工作。
负责城市管理方面工作。
负责宣传、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