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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宣传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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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区委书记齐静在8月16日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指挥部例会上的讲话要求,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创城知晓率、支持率,动员广大群众以实际行动参与创城工作,在全区范围内营造浓厚的创城氛围,现就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宣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密结合《中央文明办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和提名城市深化创建工作、保持创建经常化的通知》要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创城惠民、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重点,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整合宣传资源,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覆盖面,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重要举措和经验效果,提高创城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使创建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二、宣传重点

  对照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要求,结合网上申报、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三种测评方式,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内容的宣传:

  (一)牢固的思想道德基础。突出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培育文明道德风尚3项重点任务,宣传落实中央、北京市关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方案要求,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普及;加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常态化选树身边好人、最美人物、道德模范、时代楷模;精心设计制作公益广告,提高覆盖面和感染力,弘扬社会正能量;大力宣传诚信制度化建设工作,定期发布“红黑榜”,推动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做好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和网络文明动态宣传,正面宣传与反面曝光结合,引导市民文明素养提升;宣传志愿服务理念,报道志愿服务活动和优秀志愿者事迹,引领社会风尚;注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报道各成员单位工作部署;宣传重大节日期间群众广泛参与“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情况。

  (二)“八大环境”建设。围绕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建设,宣传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宣传各责任单位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市场秩序、治安秩序、旅游市场秩序的治理以及公共设施完善、社区服务管理等工作的进展动态、取得实效;宣传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成果由人民群众共享的理念,宣传创建给怀柔带来的新变化、新面貌以及给市民带来的新实惠。

  (三)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大力宣传全区在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完善保障机制,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开展满意度调查,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各项活动,深入推进城乡共建等方面建章立制,推进创城工作常态化方面的部署举措、工作成效等情况。

  三、责任分工

  (一)媒体宣传

  坚持正面宣传、正确引导,区属媒体“两台一报两网两微一端”要以“文明润心 创城惠民”为主题,常年开设“创城在行动”、“创城进行时”、“聚焦创城”等栏目,集中宣传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城工作的重要部署和重大活动,宣传全区深入开展创城工作的新举措、新思路、新亮点、新典型、新经验和新成效。解读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反映我区通过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在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环境面貌、市民文明素质、惠民效果、“八大环境”建设等方面发生的变化。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对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德耀中华”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文明餐桌、“我们的节日”、志愿怀柔、文明旅游、诚信怀柔等内容,进行经常性、常态化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创城的认识,引导群众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和主动参与创城。总结提炼我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特色亮点、创新举措和经验成效,做好中央、市级等媒体的对外宣传报道,扩大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影响力。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广播电视中心、《怀柔报》编辑部以及党委信息中心、365bet提款等区属各媒体

  (二)社会宣传

  1.全区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悬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标语;制作张贴创城标语、宣传画、摆放创城宣传品;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宣传。对照测评体系要求,将创城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八大环境建设和长效常态的工作机制创建,加强创城工作举措、亮点、惠民效果等方面的宣传。通过举办以“文明润心 创城惠民”为主题的各种宣传活动,使本单位干部职工熟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和深入了解创城知识,确保本单位干部职工对创城工作的支持率达到100%,同时引导干部职工提高家庭成员对创城的支持率,并积极参与创城各项活动,各种创建活动的参与率要在90%以上,满意度调查要在80%以上。

  责任单位:全区各委办局、街道、镇乡

  2.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要在城市交通运载工具、公共场所、建筑物、建筑围挡、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和校园、大型商场、景区、宾馆、饭店、居民小区等处的显著位置,利用电子显示屏、车载电视、固定广告栏牌等,设置“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遵德守礼”提示牌,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标语和创城口号。各窗口行业单位要在办公营业场所,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牌等设施,全面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展示行业规范。

  (1)汽车站、火车站、公交站点、广场、公园、绿地应设置宣传栏、宣传橱窗或大型公益广告,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创城知识。城区公交车、出租车的电子显示屏、车载电视、车体上或其他适合的显著位置要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创城宣传标语。加强对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行人等的宣传教育,做到安全出行、文明行车。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市政市容委、园林绿化局

  (2)城区广告设施、大型户外广告牌等,要按照总广告量的30%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创城宣传内容。

  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

  (3)通过文艺演出的形式,寓宣于乐,不断加强创城宣传,提高创城知晓率;网吧、书店、文化娱乐场所等要在醒目位置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创城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区文委

  (4)每个市场的醒目位置要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创城宣传标语,设置一处以上宣传橱窗,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创城知识;要对商户积极开展创城宣传工作。对工商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加强培训,引导其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和文明经营,提高创城知晓率和参与率。

  责任单位:工商局怀柔分局

  (5)在建工程建筑工地要在建筑围挡上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创城宣传标语。对破损、陈旧的公益广告墙面和建筑围挡,要及时更新更换。要对建筑工地务工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其文明意识。  

  责任单位:区住建委

  (6)要在景区、宾馆、饭店、民俗旅游村、旅游接待户等处的显著位置,设置“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遵德守礼”提示牌,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标语和创城口号,宣传创城知识。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文明素质。

  责任单位:区旅游委

  3.发挥主阵地作用,加强文明校园建设,提高学生对创城的认识,并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生守则,培育文明道德风尚,积极开展各种创城宣传动员活动和文明知识的普及。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活动宣传,有固定的宣传栏,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创城相关内容的宣传。

  责任单位:区教委

  4.组织区内各企业把打造企业形象宣传与创城宣传结合起来,在厂区、生活服务区增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创城公益宣传内容,提高企业员工的创城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积极开展商务行业文明单位(商户)创建,引导商务企业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创城宣传动员活动,提高商务企业员工及顾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行为等的认同。

  责任单位:区经信委、商务委

  5.在工会会员、共青团员、妇女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创城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志愿活动。发挥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城宣传动员活动,提高志愿者队伍和服务对象对创城的认识,并参与到创城行动中去。

  责任单位:总工会、团区委、妇联

  6.各街道重点加强社区建设,要在各社区居民小区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宣传牌、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通过发放宣传手册,举办文体活动,组织社区工作者、志愿者进家入户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创城宣传活动,力求家喻户晓;各种创建活动的群众参与率要在90%以上,群众满意度调查要在80%以上。

  责任单位:泉河街道、龙山街道

  7.各镇乡重点打造文明乡风,加强村风建设。要组织各村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宣传牌、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通过发放宣传手册,举办文体活动,组织驻村干部、村干部、志愿者进家入户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创城宣传活动,力求人人皆知;各种创建活动的群众参与率要在90%以上,群众满意度调查要在80%以上。

  责任单位:各镇乡

  (三)网络宣传

  在区内重点网站及时发布创建文明城区工作动态,同时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行为规范、文明礼仪、志愿服务等相关知识,刊发公益广告、宣传游标,并定期更新,营造网络宣传的浓厚氛围。扩大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借助QQ群、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网络互动,加强创城宣传。

  责任单位:区网信办、党委信息中心、365bet提款、区文明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人员办事、有经费保证,使各项宣传工作正常有效开展、有序推进,确保宣传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各新闻单位要成立专门的报道小组,积极策划制定工作方案,抽调精兵强将,拿出重要版面和时段,确保栏目按时推出,专题稿件接连不断,形成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创城氛围。

  (二)规范宣传内容。各单位要对照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的要求,从切实履行自身工作职责出发,认真落实各项宣传工作任务,避免创城工作与日常工作两张皮。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做到以事释理,寓教于乐。制作的宣传牌、条幅等宣传品,内容健康,用语规范得体、字体易于识认、整体美观大方、色调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三)严格督查考核。各单位要根据创建工作的实际需要,积极开拓思路,抓好落实。媒体宣传、社会宣传和网络声讯宣传的各项任务,各责任单位务必尽早全面启动。各责任单位的创城宣传工作纳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

 

                                               怀柔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中共北京市怀柔区委宣传部

  2016年8月29日

   

责任编辑:创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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