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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6日区民防局
来源:区民防局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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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线时间:2017年11月6日

  上线领导:区民防局局长乔磊

  【主持人】:听众朋友们,大家好,这里是区纪委主办的行风热线直播节目。今天应邀来到直播室的嘉宾是怀柔区民防局局长乔磊,在今天的节目中,乔局长重点围绕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与各位听众交流一下。乔局长,您好!

  【乔局长】:主持人好,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我是区民防局局长乔磊,很高兴通过行风热线这个平台,与大家沟通交流民防工作,希望广大听众对我区民防工作积极献言献策,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谢谢大家!

  【主持人】:乔局长,可能很多朋友对民防还不太了解,请您首先给我们简单介绍下民防局的各项工作?

  【乔局长】:好的。区民防局属于军地双重领导的部门,既是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下设的人民防空办公室,又是负责本区人民防空和防灾救灾相关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民防局的主要工作大体上可划分为这么几个方面: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应急指挥、通信警报、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

  【主持人】:好的,那么今天咱们先围绕着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方面工作给听众朋友们介绍下。

  【乔局长】:好,那我就先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人民防空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十八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它是保障人民防空指挥、通信、掩蔽人员等免受或减轻核、化学、生物武器和常规炸弹杀伤破坏而专门建造的防护建筑,在战争或特大灾害发生时具有重要的防护作用。人防工程按战时功能分为指挥通信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五大类。

  【主持人】:嗯,根据您的介绍人防工程是具有一定防护能力的地下建筑,那它和咱们常见的地下室肯定是有区别的?我们应该如何区分呢?

  【乔局长】:的确,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虽然都属于地下建筑,但并不是所有地下建筑都是人防工程。只有按照人防设计规范和相关战术、技术要求组织设计、施工,并通过人防竣工验收的地下建筑才是人防工程,主要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方面区分:首先,人防工程的顶板、侧墙、底板都比普通地下室更厚实、更坚固,具有一定抗冲击波、抗常规炸弹爆轰波的能力。其次,人防工程通过安装相关人防设备设施,实现结构密闭,并配有滤毒、通风等专业防护设备,可以起到防化、防生物战剂、防核辐射等作用。而普通地下室和其他地下建筑是没有上述这些功能的,战时是不能直接用于人员隐蔽的,是不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

  【主持人】:嗯,看来人防工程作为保护我们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场所,还是十分重要的。

  【乔局长】:确实如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众所周知,北京是我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也是战时敌人的首要打击目标,其战略地位不言而喻,而人防工程就是为了战时防御敌人对城市的空袭,给人民提供可靠防护的场所。做好人防工程建设工作是实施人民防空最重要的物质基础,也是打赢未来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的需要。据美国民防机构论证分析认为,在空袭情况下没有人防工程准备,美国只有30%的人可以生存下来;备有防核沉降物掩蔽部,有50%的人可以生存下来;加上人口疏散转移计划,疏散地区也修有充分的掩蔽设施,则有80%的人可以生存下来;如果再加上美国城市都备有防冲击波和防辐射掩蔽部,则90%的人可以生存下来;有效的民防系统和战略防御计划相结合,会使美国生存下来的人达到98%。就连永久中立的瑞士人,也认为“修建了人防工程,才有安全感”。因此,各国都特别重视人防工程建设。美国、俄罗斯的民防工程已能掩蔽全国70%~80%的人口。以色列、瑞士、瑞典等国甚至可掩蔽全国人口90%~100%。

  人防工程建设涉及面广,工作复杂,建设周期长,光靠临战突击是来不及的,因此必须抓紧和平时期,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人防工程。这些年,随着怀柔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局在人防工程建设上投入了大量工作,严把审批关,本着“应建尽建”原则,建设了相当数量的人防工程,为建设完善、配套的人民防空防护体系打下了基础,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大建设人防工程力度,确保战时有效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主持人】:说到这,想问一下乔局,是所有建筑都要配建人防工程吗?

  【乔局长】:1996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其中第22条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2002年,我市通过了《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其中第16条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必须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如果建设单位不按规定修建人防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修建,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主持人】:那如何确定一个建设项目需要建多少人防工程呢?

  【乔局长】:现行的人防工程指标计算规则是从2016年8月1日起实施的,依据北京市民防局关于修订《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并继续试行的通知要求,建设项目的人防工程应建面积指标主要是依据该项目用地性质、容积率和地上总建筑面积计算得出,具体的计算方式,在民防局网站上都有公示,也比较简单易懂,在节目里我就不详细介绍了。如果需要了解的听众可以拨打民防局业务科电话进行详细的咨询(电话:69655464)。

  【主持人】:确定了应建指标,下一步就是建设人防工程了吧。

  【乔局长】:嗯,有了应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接下来就是结合建设项目实际情况,依据应建指标和相关规范要求,确定是规划建设人防工程,还是易地建设人防工程了。

  如果满足建设人防工程条件的话,就必须按标准配建相应的数量的人防工程,当然也有几种情况,建设单位是可以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但必须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1.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3米的;2.建设项目基础底板底面埋置深度小于3米,如配建防空地下室,其净高不满足规定的;3.依据规划部门意见,建设项目无地下建筑的;4.建设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局部,且小于1000平方米;5.建设项目设备设施如必须利用地下室安装,可建设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建筑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6.建设项目地下建筑呈点状独立分布,一点或多点整合不能构成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000平方米以上防空地下室的;7.建设项目遇有需保留或已建成的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的;8.建设项目位于流沙、暗河、基岩、垃圾回填等地段且基础底板底面埋置深度小于3米,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9.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10.地下室位于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厂房、库房的距离小于50米,距有害液体、重毒气体的储罐小于100米,难以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的;11.建设项目的基础工程,因地形影响不能全部建于地下,地形条件不适于修建的;12.建设项目应建未建或未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经核实确不能补建的。上面这12种情况是可以易地建设人防工程的。

  【主持人】:那易地建设费缴费标准是多少呢?

  【乔局长】:按照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制定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的函》(京价(房)字〔2001〕422号)规定,我市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1640元。

  【主持人】:嗯,既然人防工程这么重要,那咱们人防工程建设也肯定有质量要求吧。

  【乔局长】: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人民防空工程专用设备的定型、生产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需要结合修建人防工程的建筑项目,开始人防工程施工阶段前,建设单位应当到人防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进行监督登记,在施工阶段中接受人防部门的质量监督,并按照质量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人防工程质量。目前,我区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由北京市人防质量监督站负责开展。按照《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所以建设单位在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向人防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备案,经验收备案后该人防工程才可交付使用。

  【主持人】:嗯,乔局,新建的人防工程做完竣工验收备案后,人防工程建设阶段的工作就基本完成了,下面就该进入人防工程管理阶段了吧。

  【乔局长】:是的。人防工程管理工作是人防工程建设工作的延伸,建设人民防空工程的用途和根本目的,就是为战时掩蔽人员、物资提供安全的场所,但建设完成了,我们除了要保障它的战备效能,还要让它在和平-时期充分开发利用,为经济建设和群众的生产、生活服务。

  【主持人】:也就是说,人防工程不是只有在战时有用,在平时也是很有用的。

  【乔局长】: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影响其防空效能。”因此,国家是鼓励人防工程平时利用的。人防工程在进行建设审批时,不光给每个人防工程明确了战时用途,也规划了平时用途,平时用途主要有:汽车库、自行车库、仓库等。但平时利用人防工程前,应提前办理《人防工程使用证》,且使用证申请的使用用途必须与人防工程的规划平时用途一致。

  【主持人】:嗯,也就是想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先办理相关手续后才可以使用,那使用过程中,需要有什么注意的么?

  【乔局长】:的确人防工程在使用中有很多地方需要注意的,我就简单地给大家介绍一些在平时使用人防工程中常见的注意事项。1、人防工程内不得生产和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2、不得向人防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和倾倒废弃物;3、不得擅自改造、改变人防工程主体结构;4、不得擅自拆除人防工程设备设施;5、不得擅自改变人防工程使用用途等等。其实主要就是为了保障人防工程的战备效能和平时使用安全,因为时间有限,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感兴趣的听众可以查阅一下人防相关的法律法规,里面都有详细的规定。

  【主持人】:嗯,看来平时使用人防工程也是有许多要求的,看来使用人在使用前应当学习一下咱们人防的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

  【乔局长】:是的,我们民防局机关执法人员也会定期对区内人防工程进行检查,确保区内人防工程功能正常。另外,听众朋友如果发现身边存在非法使用或者破坏人防工程的行为,也请大家及时向我们反映。

  【主持人】:好的,由于时间关系,今天就先和您探讨到这,以后有机会再和您深入了解。

  【乔局长】:好的。再见。

责任编辑: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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